招標編號:CD2015G101
項目名稱:哈爾濱市香坊區新香坊街道辦事處給水管道更換維修工程
項目類別:公開招標
1.本項目“哈爾濱市香坊區新香坊街道辦事處給水管道更換維修工程”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市香坊區新香坊街道辦事處,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2.1招標內容及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1個標段,具體標段情況詳見招標文件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全部內容
2.3項目類型:施工總承包
2.4資金來源: 財政性資金,預算控制價約為25萬元
2.5建設地點為: 哈爾濱市香坊區
2.6工期:合同簽訂后60個日歷天
2.7工程質量要求: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3.2外省企業須在黑龍江省政府采購網注冊登記并經黑龍江省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審核通過。
3.3與 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 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以 投標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
3.4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其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沒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從業招投標企業名單"或 經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標資格。其中,擬派本項目本省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其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證書,外省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 理。
3.5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單位,均可參加上述工程項目投標。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3.7根據《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弄虛作假惡意投訴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哈建發【2009】209號)和《關于發布評標活動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發【2010】178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行為的投標企業,將嚴格按規定處理。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標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 14時至 16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哈爾濱市南崗區春龍路10號3層(黑龍江省成達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標文件售價執行相關規定,售后不退。
4.2報名時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開戶許可證、擬投入本項目本省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其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外省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證、法人二代身份證、擬派建造師至少近三個月(2015年2月-2015年4月)的社保流水明細、外省企業需提供黑龍江省內政府采購網注冊登記合格網上截圖。(上述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各一份)。如提供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拒絕其報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責任。
4.3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投入本項目的建造師并且親自到場報名。
4.4招標人將通過《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對投標企業行賄犯罪檔案進行查詢。報名截至后由招標代理機構統一整理后送至檢察機關查詢,查詢結果不合格的投標人,不能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開始、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開標地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春龍路10號,黑龍江省成達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三樓開標大廳。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網上發布。
7.招標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哈爾濱市香坊區新香坊街道辦事處
地 址:香福路95號
聯 系 人:付先生
聯系方式:0451-55129308
招標代理機構:黑龍江省成達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春龍路10號
聯系方式:0451-82382743
傳 真:0451-82527111
聯 系 人:張東銳
黑龍江省成達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